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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7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8-03-23 10:58:36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397

重人科办〔2018〕13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评选2017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师生及时反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集中力量做好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委〔2018〕2号)和《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修订)》(重人科委〔2018〕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严格按照《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委〔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评选,对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评选程序

各单位对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自评(自评表见附件1),撰写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整理支撑材料并报送至宣传部;各单位和个人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3);宣传部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学校新闻宣传领导小组在各单位自评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三、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支持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宣传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

2.组织健全。建立通讯员队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3.管理规范。网站及新媒体建设有专人管理,栏目设置齐全、内容充实丰富,更新及时。

4.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有效。新闻稿件数量多、层次高。

5.因网络舆情消极应对或推诿、对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理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2.文字或图片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

3.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全校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的师生。

4. 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方面的舆论引导作用,以及对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本单位网站、院报、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媒体平台有突出支持和贡献。

四、奖项设置

拟评选出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25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对照《办法》中的标准,分门别类地整理支撑材料。

2. 报送材料的同时附上经本单位盖章后的自评表。

3.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材料的标题应对应办法中的评估指标如“工作机制”“指导情况”“新闻宣传日常管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特色”等命名,内容应对应指标体系中的评分标准序号如“1.1……”“1.2……”“1.3……”按顺序汇总,并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上报至党委宣传部宣传科。

4. 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宁缺毋滥。

人:裴珊珊  黄海波  

联系电话:42467735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自评表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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