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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9-03 00:00:00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502

宣传函〔202013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5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11日起施行。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委宣传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党委工作安排,我校将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利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宣传教育

(一)抓严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突出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学校各级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干部人事处、各二级党组织)

(二)抓牢学生群体的学习教育。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依托重庆市“重庆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邀请有关专家进校举办专场报告会开展法治宣传。(责任单位:校团委、政治与法律学院、各二级党组织)

(三)抓实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转载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重要相关稿件,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持续报道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持续报道师生对民法典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校师生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增强宣传实效。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师生的认同感、获得感。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审定学习方案,提出学习要求,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运用民法典的表率,带头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各二级党组织及时报送学习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并于1020日前将学习宣传情况图文电子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黄海波邮箱(1414719502@qq.com )。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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