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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召开《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宣讲会的通知
日期:2021-06-01 16:30:30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392

 

宣传函〔202115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召开《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宣讲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要求,根据《关于开展<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宣讲工作的通知》,定于63日召开《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政策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63日(星期四)15:00

二、会议地点

行知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1. 全体校领导

2.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育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全体成员,教务处、干部人事处、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副科级以上干部);

3. 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院长、系主任;

4. 教师代表

四、宣讲主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

五、宣讲专家

重庆市教育评价改革咨询指导委员会委员、重庆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王国胤

六、会议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并提前15分钟到场,严格按照座次安排示意图就坐(见附件)。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请向党委宣传部请假。

2. 会议期间,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提前将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

特此通知

 

附件:行知报告厅次安排示意图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61

 


附件

行知报告厅座次安排示意图

 

 

 

 

 

主席台

 

 

 

 

左(8人)

中(11人)

右(8人)

1

护理学院(8人)

1

过道

1

校领导

1

过道

1

文学与新闻学院(16人)

1

2

护理学院(3人)+管理学院(5人)

2

2

职能部门负责人(16人)+

教务处副科级以上(6人)

2

2

2

3

管理学院(8人)

3

3

3

3

工商学院(16人)

3

4

政治与法律学院(16人)

4

4

干部人事处副科级以上(4人)+

教育督导与评估办公室7人)

4

4

4

5

5

5

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副科级以上

3人)+体育学院(8人)

5

5

艺术学院(16人)

5

6

学前教育学院(8人)

6

6

建筑与设计学院(11人)

6

6

6

7

学前教育学院(5人)+外国语学院(3人)

7

7

机电与信息工侱学院(11人)

7

7

计算机工程学院(16人)

7

8

外国语学院(8人)

8

8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5人)+马克思主义学院(5人)

8

8

8

 

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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