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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开展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实践案例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3-21 00:00:00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2415

 

 

 

 

 

宣传函〔2024〕5号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开展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

建设实践案例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校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成果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实践案例和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实践案例

案例应充分反映本单位在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突出成效。标题自拟,内容包括案例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三个部分,语言简洁,精准客观,实事求是。在2023年重庆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讨会论文及工作案例征集中获奖的案例不再推荐。

(二)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优秀工作者

推选对象主要为一线思政工作者,原则上为处级以下干部(不含处级),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素质能力过硬、育人实效突出、敢于担当作为,近3年(截至2024年3月31日)连续在岗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或思政工作,并获校级以上有关表彰或奖励。曾获评重庆市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不再推荐。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实践案例推荐材料(附件1)、优秀工作者推荐材料(附件2、附件3),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二)单位推荐。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组织初选后向党委宣传部推荐。

(三)专家评审。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四)公布结果。评选出实践案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二等奖案例将推荐至市教委参与重庆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实践案例评选。先进工作者评选2名,向市教委推荐参加重庆市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优秀工作者评选。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将本次推选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促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把关。推荐案例要注重工作实绩,确保具有可复制、推广作用。

(三)按时报送。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于3月31日(星期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党委宣传部(行政中心2号楼105室)。

联系人:陈墨,42469689。

邮  箱:463108237@qq.com。

 

附件:1. 实践案例推荐表

2. 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3. 优秀工作者事迹材料表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实践案例推荐表

案例名称

 

申报单位

 

作者

 

联系方式

 

案例背景

(500字左右)

 

 

 

 

主要做法

(2000字左右)

 

 

 

 

 

 

取得成效

(1000字左右)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单位

 

院系

(部门)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电话

 

Email

 

地址

 

邮编

 

 

历届获奖情况

 

事迹简介

(限300字)

 

 

 

 

 

 

 

 

工作简历

 

 

近3年本人获奖情况

 

近3年参加培训情况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90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或“思政教育工作者”;

3.“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5.“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6.“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7.“历届获奖情况”请注明往届获得全国或全市同类奖项情况。

附件3

优秀工作者事迹材料表

标题

单位+姓名

 

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主要事迹

 

 

 

 

 

三、获得奖励情况

 

 

 

 

 

 

 

字数在3000字以内,注意控制文字大小,字体统一设置为仿宋,不超过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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