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函〔2019〕6号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评选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18年,在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理论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思想保障。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集中力量做好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根据《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委〔2018〕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和各职能部门均可
申报。
2.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全校宣传思想战线的师生员工
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宣传思想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2.高度重视并有效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取得优异成绩。一是制度完善,有明确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二是机构健全,专人负责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建立通讯员队伍,并定期开展宣传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三是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特色鲜明,栏目设置齐全,内容充实丰富,信息更新及时;四是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配合做好学校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撰写的有关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等内容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上刊登数量多、层次高;五是无重大负面新闻报道或网络舆情。
(二)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的宣传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
2.热爱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创新性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和意
识形态工作,在推动落实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一是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或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二是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具有兼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养;三是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年发稿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四是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三、评选程序
评选根据《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委〔2018〕2号)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
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单位对2018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进行自评(自评表见附件1、附件2),填写申请表3,撰写本单位2018年度宣传思想工作总结,并整理支撑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依据各单位报送材料并参考2018年各单位党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督查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单位宣传思想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初步确定后报党委审批。
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形式,并填写附件4,报送党委宣传部初审确定后报校党委审批。各二级学院可推荐2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其中学生1名);各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校通讯社成员,对学校官方媒体平台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推荐,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指标。
四、奖项设置
拟评选出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30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支撑材料。所有材料的标题应对应办法中的评估指标如“工作机制”、“指导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网络舆情管理”等命名,内容应对应指标体系中的评分标准序号如“1.1……”“1.2……”“1.3……”按顺序汇总。
2. 4月1日前报送经本单位盖章后的自评表、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件(电子件)至党委宣传部宣传科。
3. 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宁缺毋滥。
联 系 人:裴珊珊 黄海波
联系电话:42465293
附件:
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自评表(适用二级学院)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自评表(适用职能部门)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4.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19日
宣传函〔2019〕6号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关于评选2018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