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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的通知
日期:2021-07-15 16:34:01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420

 


宣传函〔202120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市普法办《2021年重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发〔2021〕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7月至12

二、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年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 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三)深入开展青年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市级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年大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师生网络法治知识学习测评。组织学生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的宪法教育资源进行学习,并参与“宪法卫士”网上法治知识学习和测评,各二级学院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二)组织开展教师宪法法治教育线上培训。

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教师宪法课堂专栏中的免费教育教学资源,组织教师开展宪法法治教育线上培训。

(责任单位:干部人事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三)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将面向全校广大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牵头,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配合)

(四)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

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四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组织开展学校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并于925日前遴选一名优秀学生参加市级决赛。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五)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并于925日前遴选一名优秀学生参加市级决赛。此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优秀者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责任单位:团委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六)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今年12月,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校将及时连线,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与就业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不断深化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和宪法学习活动。

(二)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拓宽活动覆盖面,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营造全校的法制安全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法治安全教育的新途径,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和图片请以电子档形式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仇寒,联系电话:42424587,邮箱:1135189934@qq.com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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