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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修订)》的通 知
日期:2018-01-04 11:06:54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498

重人科委〔2018〕3号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网舆情应急处置办法(修订)》    

 

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快速妥善应对处置学校网络舆情,推动网络舆论环境健康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修订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并经2017年12月29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舆情应急处置办法(修订)

 

为快速妥善应对处置学校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推动网络舆论环境健康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微信、微博、论坛、博客、播客、QQ群、新闻跟帖、转帖等互联网媒体形式,发布的与学校密切相关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重大事件、言论和观点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被各种互联网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和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

第二条  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以主要校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性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置工作。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处置日常工作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应急具体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应急为要。各二级单位要立足于防范,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

(三)及时主动,准确研判。突发网络舆情发生后,舆情直接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进行研判。根据具体舆情反映事件,按照职能职责范围,提出应对处置措施。

(四)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组织上、技术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建设坚强有力的网络舆情监控队伍。

第四条  舆情监测

学校党委宣传部及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动态,对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对发现的网络舆情,须第一时间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网络舆情信息上报表》(附件1)报送学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参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网络舆情监控记录表》(附件2)做好与本单位有关的监控记录,于每月27日之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第五条  舆情研判

    各单位收集到的舆情应在第一时间交由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判,办公室根据舆情性质、影响程度、涉及范围等将舆情分为网络民意、一般舆情和热点舆情三类。

1. 网络民意:指反映事实客观,涉及人员较少,影响范围不大,结果可控的负面舆情;或者涉及人员较多、影响范围较广的积极正面意见。

2. 一般舆情:指涉及人员不多,影响范围有限,不会引发普遍关注和连锁反应的个体性负面信息。

3. 热点舆情:指涉及人员较多、影响范围较广和事关学校稳定的负面信息。

     第六条  舆情处置

(一)舆情报告。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舆情研判结果,及时拟定处理建议方案,向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向舆情直接责任单位反馈。其中,属于网络民意,向舆情直接责任单位反馈;属于一般舆情,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属于热点舆情,必要时还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舆情处置。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在学校网络舆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原则,针对舆情反映的内容或事项,由舆情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及时开展网络跟帖、召开专题会议等说明情况、表明态度,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疑答惑及跟帖,发布正面信息,澄清错误或片面信息;其他部门形成网络舆论合力,坚持积极正面引导,必要时由学校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情况。

对重大舆情事件,一方面积极妥善处理现实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引导舆情正向发展。同时追踪信息,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控制源头。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的基本要求,热点舆情发生后,信息发布者涉及本校师生员工的,舆情责任单位对当事人说明情况,澄清错误或片面信息,开展正面教育;信息发布者涉及校外新闻媒体的,由党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单位处置;涉及其它社会网络媒体的,由党委宣传部和保卫处协调有关单位处置,必要时由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查处。

    第七条  舆情协调

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兄弟单位、各大媒体加强联系,沟通信息,及时了解网络舆情动态,结合学校各方面工作开展定期研判,努力掌握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试行)》(重人科委〔2017〕21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网络舆情信息上报表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网络舆情监控记录表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网络舆情信息上报表

 

单位:              

舆情发生时间

                    

信息上报时间

                    

网站及网站链接

 

舆情主要内容

 

舆情处置措施

 

 

单位领导(签名、盖章):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网络舆情监控记录表

 

日期

时间

关键词

搜索引擎

主要监控平台

监控结果

跟踪贴子的网址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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