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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20-04-17 00:00:00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1040

宣传函〔20204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2019年,在校党委、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理论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思想保障。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集中力量做好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根据《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委〔2018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6个):各二级学院和各职能部门均可申报。

2.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30个):全校宣传思想战线的师生员工均可申报。

3.优秀校园新媒体平台(5个):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开办或指导的微博、微信、官方QQAPP客户端、手机报、网络视频等各类校园新媒体平台校园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宣传思想各项工作。

2.             高度重视并有效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优异成绩。一是制度完善,有明确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二是机构健全,专人负责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建立通讯员队伍,并定期开展宣传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三是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特色鲜明,栏目设置齐全,内容充实丰富,信息更新及时;四是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配合做好学校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撰写的有关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等内容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上刊登数量多、层次高;五是无重大负面新闻报道或网络舆情。

(二)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的宣传纪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

2.热爱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创新性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推动落实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一是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或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二是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具有兼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养;三是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及时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年发稿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四是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三)优秀校园新媒体平台

1.有明确的主管或指导单位,按期在党委宣传部进行平台年审备案,平台持续运营2年以上,有较为稳定的运营团队及运营管理机制/规范。

2.有较为广泛和稳定的读者群、粉丝数,更新互动频率高,在校内校外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影响力。

3.积极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在平台运营、制度建设、内容生产、活动策划、技术创新、传播效果、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417日-57日)

由于疫情原因,校内各单位及个人应根据申报项目对应填写附件中表格,57日前以电子档形式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631122241@qq.com开学后再用A4纸双面打印,将书面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宣传科(行政中心2号楼103办公室)

(二)评审阶段(57日-514日)

党委宣传部汇总申请材料,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及评选标准,组织专家评审团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名单。

(三)公示及表彰阶段(5月下旬)

最终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四、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评选工作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精神相结合,广泛宣传,严格把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二)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各二级学院可推荐2名“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其中学生1名);各职能部门可推荐1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对推荐的个人和集体需公示后上报;校通讯社成员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推荐,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指标。

(三)按时申报。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于57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电子档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631122241@qq.com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优秀校园媒体平台申请表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417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申报单位

 

主要事迹

(主要总结各单位自有媒体建设情况和积极配合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所作贡献,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意见

评审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

 

(盖章)

   

(盖章)

   

(盖章)

   

备注:上述栏目均可另附申报证明材料。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9年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类别(教师、学生)

 

联系电话

 

推选单位

 

任职情况

 

主要事迹

(可另附页)

 

 

 

 

 

 

 

 

 

 

 

 

 

所在单位

   

 

 

(盖章)

     

   

   

 

 

(盖章)

     

学校党委意见

 

 

(盖章)

     


附件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9年优秀校园媒体平台申报表

平台名称

 

读者/粉丝数

 

更新频率

 

是否按期年审备案

 

创办时间

 

所属/指导单位

 

指导老师

 

办公/移动电话

 

负责学生

 

联系电话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是否建立运营管理机制/规范(加页展示)

 

媒体及团队概况

(可加页填写)

 

申请理由

(可加页填写)

 

所属/指导单位

推荐意见

 

 签字   (盖章)                

评审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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