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函〔2021〕27号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全国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二)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活动契机,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
(三)组织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3日,教育部在北京设立主会场,重庆市在南岸区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广大青年感受宪法的尊严。组织各二级学院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四)组织开展2021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根据《〈2021年重庆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邀请重庆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宣讲团成员进校宣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五)推进宪法进课堂教育教学活动
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教学,进一步充实宪法教育教学内容。同时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举办“宪法”模拟法庭,法律专业大学生走进社会宣讲宪法等活动,创新法制教育模式,树立学生法制意识,增强学生宪法意识。
(牵头单位:教务处)
(六)开展宪法教育主题团日活动
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宪法精神,让宪法精神入脑入心,让每一名师生做到心中有法、心存敬畏、自觉守法。
(牵头单位:团委)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活动保障
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内容形式,注重宣传实效
活动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多种师生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利用多种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加强报道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全校师生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三)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以此次“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及时梳理今年以来开展的宪法宣传和普法活动相关情况,总结经验,促进学校法治文明建设。请各单位及时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并将活动图文材料以电子档形式于2021年12月6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仇寒,联系电话:42424587,邮箱1135189934@qq.com。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11月25日